业务领域

旭晨律师办理过一些广受社会关注的行政诉讼案件,积累了丰富的行政诉讼法律事务经验。

 

行政法律业务范围包括:

接受行政机关和相关机构的委托,作为行政案件的代理人,处理案件相关事项

接受委托,解释和建议适用政策、法律法规,为行政工作提供法律保障

协助规范行政行为的合理化和合法化

接受公民和企事业单位的委托,抵御行政(及司法)违法和职权滥用行为的发生

代理委托人提起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

 


办理过的有代表性的行政案件有:

唯冠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商标案

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不作为案

珠海大泉硅导有限公司诉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不当案

美国EMC公司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案

中国有色金属(深圳)财务有限公司诉原深圳市规划国土局案

 


受聘担任以下政府机构的法律顾问:

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

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

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

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

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

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政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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